| 華人老師和印尼人老師 |
跟一個華人家長談完小朋友的小事,送她走到門口,忽然說及校園常規,她說:「不知道你們台灣人怎麼那麼愛記過扣分,你看每天早上遲到啊、沒穿制服啊都要登記,說了一句髒話也要記,我孩子從小到大......唉,你們台灣人又沒有信仰,常常都講不通。」
誰的牢騷抖不完,就像毛蟲蠕爬起來一樣叫旁邊的人都發癢不完。信仰問題還教人有意願深究,對於校規問題,唉,能讓初來乍到的青年教師怎麼辦呢?如果要台灣的學校跟北歐的學校同樣高明,看起來好像校方得付出三倍努力了?其實三倍時間人才經歷真用上去,也不會出現滿意的效果,在台灣的國民性格跟北歐的國民性格一樣通達以前,校方是怎麼也擔不起這份重責的。
最近聽到一則具體事例,大意是說,北歐學校的老師孩子們都極為準時,四點放學,四點七分就見不到校園裡除了鬼影以外的人影;由於地球北端這塊冰雪區的人民率皆如此紀律,所以,留校察看5分鐘,就已經是最讓人丟臉的處罰,學生都討厭的--由此衍伸出來,將少有青蛙跳、罰站、記過等爭議,學校的行政教學也能臻至極高效率--你想想,別的學校罰站50分鐘才能略施教誨,此地5分鐘就辦到了,那麼剩下的時間可以發展多少創意教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