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

我在這二十世紀古典的燈下寫詩給妳,才發覺古典有多遙遠--跨越世紀的情書

The Words

         如果是一段曼妙無缺的愛情,我們就不會把故事記住那麼久,看完這部電影,好像皮膚讓扎了一針,總得找些溫軟的東西,填補你汩汩流露的嘆息。
啊,不小心假文藝起來,其實也沒有辦法,人總有感性的需索,當我為了感性而感性起來,就得從朋友給的好多舊片裡尋找發洩。原因是這樣子,在印尼上戲院讀到的當然是印尼文字幕,讀是讀了,但前一分鐘的情話還沒有組織成意義,這會兒男女主角不知為甚麼就倆人摔鍋子打床,他們吵得著惱,我們也瞧得很苦惱啊,人生雖然千變萬化,但也不必那麼快?後來我只買美國隊長、鋼鐵人、蜘蛛人、哥吉拉等等英雄們的演出票,「試試我的拳頭?來罷!」那是打得越直接激烈越好。
好萊塢的這些影片最有天馬行空的想像力,整個想像空間都給他們的天馬隊伍繞了一百遍,播映的分秒之間解釋得清清楚楚,再沒有我們觀眾發揮的餘地了,走出戲院,再想和朋友們討論都明顯脫褲子放屁一樣地不知道該說甚麼。所以最近不上戲院的時候,我自己就放了不少過去幾年的影片來看。
<跨越世紀的情書>也產自好萊塢,是少見的典雅的電影,曾有人說它的劇本和前些年歐洲的一部電影如出一轍,是剽竊之作;但對不起了,我看了也就看了,而且確實覺得動容,到底是抄襲還是翻拍仍在未定之天,商業利益是律師的事,反正作品裡的人生風景已經擴張影響力到了我這樣一個小小的人物,以創作者的角度來看,原作編劇該覺得成功了。
這個成功的編劇應該是個男性,因為劇中最迷人處莫過於男角色的厚度。男人風靡萬千的一刻是甚麼時候?賽車打球,很帥,易得一夜風流;插科打渾,很逗趣,後勢看漲;處理危機,很英雄,那魅力不必說了;你向天上撒錢站在落英繽紛之中,噢那是回頭路,錢替你帥,數夜風流去吧。
每一種英俊都有一千種拍法,<情書>這部片,描述一個現代無名作家,攜同妻子在巴黎古蹟之間度文藝蜜月的時候,拾得一份老舊的厚重紙件,還是二戰時打字機用紙呢,那是時代的悲劇,埋讀竟稿,沈浸再三,不能罷手,終於把自己代入近乎全自傳性的小說之中,以為自己就是那名下筆真摯、哭笑能洋溢字裡行間的作者。他愛每一個字詞和情節,他原封不動地出版它,一句都不改,並贏得全國的淚水。
連男人都著迷的男人,方纔是風靡萬千罷?
當男孩子細細對妳描述他大半生唯一的摯愛,那專情的樣子,近乎神聖。如果女孩子的形象每每以維納斯的身體得以永恆長存,捏塑男孩子時,應該精準呈現他的深情。胸懷像大海一樣寬的男人將情感浪潮只注入一個女人的心房裡,力量在那一刻懾人得可以穿透時間。
你可以在電影裡感受到這一股穿透時間的力量,它分成三線敘事,現在、過去、再過去,所有人,男人和女人,都因為「再過去」的二戰時代所發生的破碎愛情而三月發狂。

在舊貨店撿到寶物
想讓崇拜的文字流過自己的指尖
新書發表會

一個被徵召到法國巴黎的二等士兵,從來沒有開過仗,負責最泥軟的工作--清理炸壞了的城市污水道。在同袍贈他書本以前,他對未來一點頭緒也沒有。在他剛剛體會文字和閱讀的豐滿之際,一個可愛的女服務生出現在他的生命裡,本來是隔著英語、法語的障礙,但鍾情如他們倆,語言又算甚麼?年輕情侶的愛情如烈火,很快的,戰爭結束,各籍士兵都回國去,唯這名男孩想方設法,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後,又回到巴黎來,在戰火熄滅的美麗城市,愛火炙烈燃起,市容正在重建,他們體貼彼此,很克難地舉辦甜蜜的婚禮。然後,他們的小女兒出生了,一名年輕父親從文案工作中抬頭所最愛的,就是看見愛妻親吻她小小的女兒......
如果生命永遠幸福美滿,我們大概就學不會珍惜了。如果我們懂得了珍惜,我們就永遠停留在熱戀期罷。
後來,這個孤獨活過大半生的男人向主角追憶他青年時期的愛眷,儘管短暫,依然充滿了全部的情感,彷彿在那段時間,已經把一生的情愫都用盡;聽得那剽竊小說而盜得名利的作家主角且喜且愧,喜得是,他是真正的愛書人,他真想知道成書前種種緣份和因果,如同他在法國追尋先賢蹤跡一樣;更慚愧的是,他因為愛到極處,萌生佔有慾,居然鑄下傷害眼前老男人的大錯--偷竊他的自傳故事,盜走他的人生!
悲莫悲兮生別離,設若那一對伴侶的永不相見,是由於天災、人禍被動不可抗的因素,男人就不必自責一生;但劇情深刻處,在於使他們的悲劇肇因於性格,是主動選擇的結果,於是男人莫辭其咎,自罪,而且衰敗、蒼老......

好景不常,小女嬰染了重症,鎮醫束手,夭亡在嬰兒床中。新婚的倆人好像墜入沉默與淚水的地獄裡,男人試著逗妻子開心,然而那名年輕的媽媽是再也沒有了笑容,一天晚上,她一個人搭車返回鄉下老家。這個感性的丈夫,一時間失去妻女,作為一個異國人,他濃濃的鄉愁就寂天寞地起來,他大哭一場,然後,一切閱讀的記憶和時代衝突、個人的文化底蘊,瞬時間奇蹟一般的纏織在一起,他在兩個星期內,居然寫就一部真誠而別緻,足以救贖自己的長篇小說。

他帶著作品去鄉下找妻子,留它在那裡,再回巴黎等她。不幸的是,當妻子收拾心情回到城市倆人的家,那份獨一無二的稿件,卻遺留在火車上了。男人思維的巔峰就反映在他最偉大的創作上,那是男人的一生,當然,愛妻也曾是他的一生,只是再面對這一刻不以作品為然的妻子,似乎使他感到有些孤獨了,於是他把這段生命停在遺失的小說裡,一個人離開巴黎,再也沒有回去過。




初次見面 燭光晚餐
兩個人的婚禮
料不到那是這輩子最好的時光

這個男人回到美國,再寫不出好文字,枯乾乾地過了一輩子,直到作家主角拾得當年舊作,風光出版,嫉怒過後,倒也獲得一絲欣慰,至少上半生真正沒有白活。

台灣是書本定價很便宜的地方,美國暢銷作家的收入就高得超乎想像,高價位相對的必須肩負重責任,一件剽竊案是可能搞垮整個出版公司的,你是總裁,遇上這事,還能怎樣?只好名利二分:名歸作家主角,利益私下全贈老人。


傑瑞米艾朗演技精湛


主角畢竟是有文化自尊的人,非常慚愧,甚麼條件他都答應;可是你猜得到的,像老男人這樣滄桑到底的風燭殘年,他甚麼也不要,只要一件:「記住這個小說的背景,一輩子承擔這個悲劇,然後忘記我。」


心上壓著自己纔知道的秘密,是多痛苦的事,老男人最後找到了能託付故事的人,也許肩頭終得放弛了罷,很快的就歸入塵土,並任那年輕主角名利雙收。唉,如果是一個好男人,這時一定要問,那麼當年在法國的少女愛妻怎麼辦?難道老者就遠遠掛記她一輩子,然後甚麼近況也不去知道?

這個安排我覺得也是很好的:

他後來見過她一次。那是數年後蓄起鬍鬚的往昔,他曾搭火車經過紐澤西州,在窗外的小月台邊,竟站立著他朝思暮念的美麗女子。他原來就一直希望她能過得比自己更好,現在,另一個高大的丈夫牽著孩子出現在她身邊,她親吻父子,回過頭來,正好對上他的眼睛,他先招手,她也輕輕地伸手回應。若她沒有回應,他會以為花夢一場,她既然回應了,今後對她就真正放心了。

所有孤獨寂寞的苦頭,都讓這個男人自己承擔,他寧可如此。現代心理學可以笑他是天生的英雄感作祟,可是世上別離的愛情太多了,不可否認的是,如果命運一定要使其中一個人痛苦,我們多會希望是那個男人,女孩子是降生來受寵的,而男人吃得起苦。

這樣的說法有其根據,每次我讀到古典雅緻的愛情故事,就想起溫瑞安早年的句子,且看三段其人集中華文化思維落成的現代詩:

「但願人微笑,微笑的是妳 / 但願人愛嬌,嬌寵的人是妳 / 高山流水,妳是那一位? / 亭台樓閣,妳住在哪裡?」

「千城人皆靜 唯我獨行於長街 / 千百年後 / 誰思我如燈 / 夜夜開亮? / 妳縱化成香魂來叩我月下門 / 莫忘了我會關窗 / 不再讓妳逃走」

「而春山是愛笑 / 明天我的路更遠 / 馬蹄成了蝴蝶 / 彎弓射箭 / 走過綠林 / 我是那上京應考而不讀書的書生 / 來洛陽是為求看妳的倒影 / 水裡的絕筆 / 天光裡的遺容 / 挽絕妳小小的清瘦 / 一瓢飲妳小小的豐滿......」 

是我先鍾情於這個女孩子並且使她愛上我,如果有一天我們沒有辦法繼續在一起,她原本的愛笑和快樂,當然全部都要替她找回來,那是身為一個男子,基本責無旁貸的事情。

說到這樣迷人的專情,電影裡的四個男主角丹尼斯奎德、布萊德利古柏、班巴恩斯尤其老人傑瑞米艾朗全都演得非常出色。影片的最末,是那無名作家度過青年中年壯年後成了最成功的作家,住在俯瞰紐約市景的豪宅內,一個美豔優雅的年輕研究生欺上身來,香舌滑進口中,勾魂之際作家忽然推開女孩,猛地心中都是已經分居兩年的妻子身影。

命運送給他一個專情的故事,他沈醉其中,並靠著它一夕成名,怎麼現在就把它拋在腦後,自己變成了一個混帳王八蛋?他驀然發現當年老人拱手奉贈給他的不只是名與利而已,他在那一瞬間,只想把陌生的女體趕走,並且找回妻子,從背後摟住她,為這多少年的糾葛和冷漠,向她說出:「對不起。」

「人的一生要做出很多選擇,最困難的,是帶著自己的選擇生活下去。」有智老的話銘記在心,在關鍵的時候及時勒馬,作家主角真是幸運,幸運之極。
  
Ben Barnes 儒雅帥氣

看男生的體態就知道他是體貼型的那一種

儘管年華老去,仍然保有年輕熱戀期的記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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